
‧本局原為整治北港溪而設立之【北港治水工事事務所】
‧臺灣光復後易名為【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工礦局第八工程處】
‧旋又更名為【公共工程局第八工程處】辦理北港、八掌、曾文等三溪之防洪、工程及水利行政事項
‧民國卅六年四月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改制,成立臺灣省政府,同年月本處即改稱為【臺灣省建設廳水利局第八工程處】
‧十一月再改為 【臺灣省建設廳水利局北港工程處】
‧民國四十五年九月改稱 【臺灣省水利局第五工程處】
‧民國八十七年一月改制為台灣省第五河川局
‧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因應精省之組織條整,改隸行政院經濟部為【經濟部水利處第五河川局】
‧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,配合水利處改制為水利署改制為【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