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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編制:

 

組織編制圖

本分署依據「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分署組織準則」及「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分署辦事細則」,其組織架構及編制如下,設四科四室分別為:規劃科、工務科、管理科、資產科、秘書室、人事室、政風室、主計室。

負責科室

職掌業務

規劃科

  • 中長程及年度業務計畫之彙整。
  • 河川治理、區域排水改善與禦潮工程之調查規劃及治理計畫之擬訂與檢討。
  • 水道治理計畫線與用地範圍線之劃定及調整變更。
  • 各項水文與地下水觀測站之維護、管理、資料蒐集、統計分析及成果報告編撰。
  • 防汛與洪水預報資料之蒐集、統計及陳轉。
  • 其他有關規劃事項。

工務科

  • 年度工程計畫之擬訂、提報及執行。
  • 各項防汛、搶險、搶修與復建工程之擬訂、提報及執行。
  • 工程契約書及工程經費預算之處理。
  • 水利工程技術之研究。
  • 工程之施工、監造、驗收及移交。
  • 工程變更設計、申請工程延期之擬議及陳報。
  • 工程進度之控管與工程品質之研究、試驗及控制。
  • 施工期間水災防治、職業安全衛生及施工環境保護之審議及處理。
  • 防汛材料之製作及管理。
  • 其他有關工務事項。

管理科

  • 河川區域、海堤與區域排水設施範圍使用申請案之受理、審核、許可、廢止及撤銷。
  • 河川區域、海堤、區域排水設施範圍之巡防與違法案件之查報、取締及處分。
  • 河川、區域排水疏濬工程計畫之擬訂、提報及執行。
  • 河川、海堤與區域排水空間之利用及維護管理。
  • 河川區域、海堤區域與區域排水設施範圍之管理、勘測、劃定及調整變更。
  • 河川、海堤與區域排水水門之維護操作及管理。
  • 抽水機組之運轉、調度及支援。
  • 愛護河川、排水、海岸及防汛之宣導。
  • 其他有關河川、海堤及區域排水管理事項。

資產科

  • 公有土地撥用計畫之擬訂及執行。
  • 水利用地地籍清查、管理及河川浮覆地之處理。
  • 河川私有地之處理及重劃業務之配合執行。
  • 水利工程用地調查、徵收、價購等計畫之擬訂及執行。
  • 都市及非都市土地使用計畫之變更。
  • 資訊系統、資訊安全與資訊設備之規劃、建置、管理及維護。
  • 其他有關資產事項。

秘書室

  • 印信典守及文書、檔案之管理。
  • 議事、出納、財務、營繕、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。
  • 國會聯絡、媒體公關事務之規劃、研擬及執行。
  • 工友(含技工、駕駛)之管理。
  • 不屬其他各科、室、中心事項。

人事室

掌理分署人事事項。

政風室

掌理分署政風事項。

主計室

掌理分署歲計、會計、統計事項。